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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要求,围绕5方面23项任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加大用权公开,强化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推进税费服务公开,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依法行政推进公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涉税信息,及时更新落实情况。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正。

二是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公开。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建立和实施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联合山东有线青岛公司开发上线“青岛税务”有线电视宣传平台,打造全国第一家一体化有线电视税收宣传平台,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开辟全新的税收政策宣传渠道。

三是围绕基础信息建设推进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方式进行规范;及时更新上级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做好定期审查;将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以及录用结果等事项在网站公开;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市税务局官网发布采购公告信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及时将答复情况及总体办理情况在官方网站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5号)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加强依申请公开台帐管理,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及时答复申请。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共受理8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1件,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实现动态调整的常态化。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完善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规范报送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全年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231条;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宣传精品,形成了立体、高端、多样相统一的融媒体宣传新格局。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对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考核,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需进一步提升。

2021年,青岛市税务局将围绕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服务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公开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065,传真:0532-8393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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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要求,围绕5方面23项任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加大用权公开,强化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推进税费服务公开,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依法行政推进公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涉税信息,及时更新落实情况。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正。

二是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公开。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建立和实施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联合山东有线青岛公司开发上线“青岛税务”有线电视宣传平台,打造全国第一家一体化有线电视税收宣传平台,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开辟全新的税收政策宣传渠道。

三是围绕基础信息建设推进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方式进行规范;及时更新上级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做好定期审查;将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以及录用结果等事项在网站公开;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市税务局官网发布采购公告信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及时将答复情况及总体办理情况在官方网站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5号)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加强依申请公开台帐管理,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及时答复申请。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共受理8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1件,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实现动态调整的常态化。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完善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规范报送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全年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231条;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宣传精品,形成了立体、高端、多样相统一的融媒体宣传新格局。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对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考核,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青岛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需进一步提升。

2021年,青岛市税务局将围绕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服务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公开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065,传真:0532-8393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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